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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商品房銷售價格要備案瞭!
價格備案意味著什麼?
我們先來看看是怎麼一回事——
10月8日,市物價局發出《關於實施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的通知》。
通知中規定: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於申報價格,申報價格3個月不得提高,3個月後需重新調高的必須重新申報價格備案。
市物價局官網截圖
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按照該《通知》要求,自2016年10月8日起,凡在無錫市區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企業,在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或現房銷售時,應當向價格主管部門申報價格備案。
凡在區工商局註冊的房地產開發經營除油煙機企業,立項審批和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均在同一行政區的,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報所在區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其他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報市物價局實施價格備案。區價格主管部門應將備案的商品住房銷售均價同時抄報市物價局。
如何預防虛高申報價格?
價格主管部門對備案資料審核齊全後,對於首次申報的商品住房價格,將綜合考慮周邊樓盤實際銷售價格及申報項目開發成本等因素,指導企業科學合理定價,防止虛高申報價格。
《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確定並申報商品住房價格,經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後須一次性公開每套準售房源價格,建築面積三萬平方米以內的樓盤不得分開報備。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一價清”制度,不得利用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
對企業還有哪些要求?
此外,《通知》還要求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銷售現場公示商品住房銷售均價和商品住房(一房一價)價格公示表。
同時保持銷售現場公示價格和商品房銷售合同網上備案信息系統中價格的一致。不得在房價之外加收未予油煙處理機價格標明的其他費用。各級價格監督部門將加大執法監督檢查力度,對商品住房開發、經營過程中違反《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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